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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

发表时间:2017-04-14 10:43:28
    

4月5日,湘潭市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专题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谈文胜要求,在稳步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借鉴推广江浙河长制的经验,动员县(市)区、乡镇班子成员和更多的干部群众担任区域内的湖长、库长、渠长、溪长、塘长等,打造湘潭市河长制升级版,既要保护好河流“主动脉”,更要保护好“毛细血管”,做到水资源保护不留死角,实现水系治理全覆盖。

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广主持,副市长罗伟参加会议。副市长向敏传达了我省关于河长制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通报了湘潭市河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把河长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把推行河长制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看待,进一步强化认识,抓紧推进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4月15日前,明确湘潭全域内河流、水库、湖泊、渠道、山塘名录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摸清河湖底数,6月份前,出台所有河湖河长制具体治理方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建立健全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工作考核、日常监管巡查等制度,进一步形成河湖管护合力。明确目标,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目标落到实处。

谈文胜强调,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所有的河长要在媒体进行公示,同时要在河段的醒目地段设立公示牌,实现区域到流域、大江到小河全覆盖,形成工作到岗、责任到人的良好格局。各级河长要带着感情和责任,坚持一线工作法,履行好管、治、保“三位一体”的组织领导责任,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河长制涉及各个地方、多个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全流域的工作格局,树立全局一盘棋的观念,在河长的领导和协调下统一行动,落实好“四个一”,即制定一张水系图、一份责任书、一个时间表、一本记录簿,将责任和措施具体化、制度化,达到精准治理的效果。

谈文胜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以责促行、以责问效的倒逼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研究建立覆盖全市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动态监管。要迅速组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会上,湘乡市、雨湖区和湘潭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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