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决策部署,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效率与成效,10月17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毅君主持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调度会议,厅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办公室汇报了9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情况。9月我厅派出7个督查组赴14个市州,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整改、第4和第5号省总河长令落实等情况开展了现场督查,共完成17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入河排污口整改提升情况、111座水库安全度汛及垃圾围坝情况、11座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整改退出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现场督查,并暗访河湖“清四乱”有关问题86处。会上,厅机关各有关业务处室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决策部署,汇报了各自工作目标任务、工作进展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情况。
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罗毅君传达了詹晓安厅长关于9月份全厅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批示,并对前段时间督查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督查办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的决策部署,行动部署快,工作思路清;各督查组通过“一听二阅三座谈,四看五填六反馈”等方式,“早8点出,晚8点归”,带着问题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工作作风务实,问题查找准,工作针对性强;各业务处室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提交督查任务清单,积极答疑解惑,工作目标明,一个月的实践表明,综合督查形式好、成效明显。
针对下阶段工作,罗毅君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政策标准的研究学习,及时为基层和督查组人员答疑解惑,真正做好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督查办、督查组和各业务处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映,问题整改落实进展要及时反馈,政策疑惑要及时答复;要进一步突出督查重点,紧盯排污、采砂、小水电、水库安全及“清四乱”等问题,确保取得实效。